中 共 安 溪 县 委 组 织 部
中共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安溪县茶业与茶果局
安委组〔2015〕55号
关于开展安溪县首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
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:
为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,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、美丽乡村建设,根据《安溪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(安委[2012]169号)、《安溪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(安委〔2013〕49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安委人才[2015]7号)精神,经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在全县开展首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我县范围内,从事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的本县农村户籍的劳动者,均可按规定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.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,能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,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,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;
2.在种植、养殖、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、吸收、推广“五新”技术,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,研究开发和推广一种新技术或新品种,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科技推广人才;
3.在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、流通、技术服务、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、技术能手、经营能手、能工巧匠,并能带领当地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;
4.在社会主义新农村、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人才。
三、名额分配
全县评选首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名左右。
采取差额推荐评选办法,每个乡镇至少推荐1名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参评人选。
四、申报评审
评选工作按照人选推荐申报、审查考核、综合评审、审定公布、命名表彰等五个程序进行。
(一)推荐申报
县委农办、县农茶局下发评选工作通知,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,组织开展推荐工作。推荐人选须在所在乡镇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乡镇填写《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汇总表》(同时提交电子版),并组织推荐人选填写《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》(同时提交电子版),随附相关证明材料,以乡镇为单位,于2015年9月30日前一同送县委农办(联系人:谢黎云,0595—23232407,13505034367,县公务大楼1517室,邮箱:axncb@163.com)。
申报对象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(一式两份):
1.《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》。
2.个人先进事迹简介。要求事迹内容充实,实事求是,重点突出,文字精炼,字数不超过2000字,涉及的统计数字以2014年底实绩为准。
3.个人获奖及荣誉证书复印件(复印件须经所在乡镇核对原件无误后,加盖审核印章)。
(二)审查考核
县委农办、县农茶局对乡镇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,征求县纪检监察、综治、计生部门意见后(属于经营大户、创办企业的对象还须征求县工商、税务部门意见),确定初步人选,并对初步人选进行实地考核,逐一形成考核材料。考核材料主要从规模(或业绩)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、带动效应、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评价。
(三)综合评审
县委农办、县农茶局牵头,根据参评对象的行业、专业类型,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、学者,组成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委会。评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,形成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初步候选人名单,经县委农办室务会研究确定后送县委人才办复核。
(四)审定公布
县委人才办对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复核后,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。经审核确认后的候选人名单,在安溪人才网上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不影响入选的,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。
(五)命名表彰
对入选的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表彰,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牌,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奖金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选拔原则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民主公开、竞争择优、结构优化、潜力优先的原则。近三年内曾获评省、市、县各项优秀人才的,不再参加评选。
2.服务管理。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;实行动态管理,每个管理期为两年。由县委农办、县农茶局组织对入选的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年度考核,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参评省、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。
3.纪律要求。评选活动必须坚持标准,规范程序,严格把关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好中选优,确保质量。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;通过弄虚作假入选的,一经发现,追回入选证书、奖牌和奖金,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参评。
附表:1.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
2.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汇总表
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
2015年9月14日
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
附表1
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
申
报
表
申 报 人:
单位名称:
从事行业:
推荐单位:
申报日期:
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
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
姓 名 | 性 别 | 出生 年月 | 照
片 | |||||||
文 化 程 度 | 政 治 面 貌 | 民族 | ||||||||
从事行业 | 从业起 始时间 | |||||||||
户 口 所在地 | ||||||||||
工作单位 职 务 | 手机号码 | |||||||||
通讯地址 | 邮 编 | |||||||||
个 人 简 历
| ||||||||||
主 要 事 迹
| ||||||||||
获 奖 情 况 | ||||||||||
县计生部门意见
(盖章) 年 月 日 |
县综治部门意见
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县工商部门意见
(盖章) 年 月 日 |
县税务部门意见
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评委会意见
(盖章)
组长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县农茶局意见:
(盖章)
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县委农办意见:
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:
(盖章) 年 月 日 |
附表2
安溪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汇总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
乡镇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 年月 | 文化 程度 | 政治 面貌 | 从事 行业 | 从业起 始时间 | 户 口 所在地 | 工作单位及职务 | 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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